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考核认定条件有哪些?
交通造价网 2013年04月17日
对于已取得原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长期从事水运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符合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可通过考核认定取得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只进行一次,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具体考核认定条件如下:
在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造价管理等单位,长期从事水运工程造价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和管理工作,职业道德行为良好、身体健康,年龄在70周岁(含)以下,参加考核认定测试成绩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从业人员。
(一)取得由原交通部水运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
(二)取得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具备1和2项中各一项条件。
1.学历和职业年限。
(1)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2010年7月31曰前,累计从事水运工程造价相关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2010年7月31日前,累计从事水运工程造价相关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2010年7月31日前,累计从事水运工程造价相关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2010年7月31日前,累计从事水运工程造价相关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2010年7月31日前,累计从事水运工程造价相关工作满9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2010年7月31日前,累计从事水运工程造价相关工作满12年。
(3)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2010年7月31日前,累计从事水运工程造价相关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2010年7月31日前,累计从事水运工程造价相关工作满10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2010年7月31日前,累计从事水运工程造价相关工作满13年。
2.技术业缋和资历。
(1)从事水运工程项目造价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工作,完成2个(含)以上大型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或1个大型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和2个(含)以上中型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或4个(含)以上中型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或6个(含)以上小型水运工程建设项目。
(2)从事水运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工作满5年,完成2个(含)以上大型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或1个大型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和3个(含)以上中型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或6个(含)以上中型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或8个(含)以上小型水运工程建设项目。
(3)交通运输部颁布水运工程定额的主要编写人员,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布水运工程定额的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