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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绿化工程

1、死苗补植在栽植子目中已包含、使用定额时,不得更改。盆栽植物均按脱盆的规格套用相应的定额子目。

2、苗木及地被植物的场内运输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编制定额时,不得另行增加。

3、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清理场地,是指工程完工后将树穴余泥杂物清除并归堆,若有余泥杂物需外运时,其费用另按土石方有关定额子目计算。

4、栽植子目中均按土可用的情况进行编制,若需要换土,则按有关子目进行计算。

5、当编制中央发隔带部分的绿化工程预算时,若中央分隔带内的填土没有计入该项工程预算,其填土可按路基土方有关定额子目计算,但应扣减树穴所占的体积。

6、测量放样均指在场地平整好,达到设计要求后进行的,场地平整费用另按场地平整定额子目计算。

8、运苗木子目仅适用于自运苗木的运输。

9、本定额适用于公路沿线及管理服务区的绿化和公路交叉处(互通立交、平交)的美化绿化工程。

10、本定额中的胸径是指:距地坪1.30m高处的树干直径:株高是指:树顶端距地坪的高度:篱高是指:绿篱苗木顶端距地坪的高度。

工程内容及定额附注:

6-7-1挖树穴

测量放样,挖树穴。

6-7-2栽植乔木

下基肥、散苗、栽植、立支架、场地清理。

6-7-3栽植灌木

下基肥、散苗、栽植、场地清理。

6-7-4栽植绿篱

下基肥、散苗、栽植、场地清理。

6-7-5栽植(片植)地被

1)翻土整地,铺草皮、场地清理;

2)翻土整地,施底肥,播种,覆盖,踩实。

6-7-6浇水

浇水前刨坑围堰,浇后封土。

 注:1.人工运水、浇水定额仅适用于取水运距在200m以内;

       2.若水需计费时,其费用另行计算;需水泵辅助时台班消耗按路面洒水说明增计;

       3.草坪、花草、绿篱浇水按路面洒水计算。

6-7-7松土除草、追肥

1)  松土、除杂草根系,清理;2)开挖槽坑,施肥,复土,清理现场。
注:灌木按“胸径10cm以下乔木”子目计算。

6-7-8绿化成活期保养

杀虫、刷白、修剪等。
注:成活期保养期间发生的浇水、松土施肥、喷药除虫等费用按相关子目计算。

6-7-9苗木运输

装车,排放,绑扎固定,运输,卸车,分段堆放。

注:胸经超过8cm的乔木运输,是以保留1/31/2树冠考虑;截干乔木的运输,按相应子目汽车运输台班的7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