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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绿化工程

1.    死苗补植已综合在栽植子目中,盆栽植物均按脱盆的规格套用相应的定额子目。

2.    苗木及地被植物的场内运输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3.    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清理场地,是指工程完工后将树穴余泥杂物清除并贵推,若有余泥杂物需要外运时,其费用另按土石方有关定额子目计算。

4.    栽植子目中均按土可用的情况进行编制,若需要换土,则按有关子目进行计算。

5.    当编制中央分隔带部分的绿化工程概算时,若中央分隔带内的填土没有计入该项工程概算,其填土可按路基土方定额有关子目计算,但应扣减树穴所占的体积。

6.    为了确保路基边坡的稳定而修建各种形式的网络植草或播种草籽等护坡,应并入防护工程内计算。

7.    测量放样均指在场地平整好并达到设计要求后进行的,场地平整费用另按场地平整定额子目计算。

8.    运苗木子目仅适用于自运苗木的运输。

9.    本定额适用于公路沿线及管理服务区的绿化和公路交叉处(互通立交、平交)的美化、绿化工程。

10.   本定额中的胸径是指:距地坪1.30m高处的树干直径;株高是指数顶端距地坪的高度;篱高是指绿篱苗木顶端距地坪的高度。

工程内容及定额附注:

6-7-1 挖树穴

测量放样,挖树穴。

6-7-2 栽植乔木

下基肥、散苗、栽植、立支架、场地清理。

6-7-3 栽植灌木

下基肥、散苗、栽植、场地清理。

6-7-4 栽植绿篱

下基肥、散苗、栽植、场地清理。

6-7-5 栽植(片植)地被

1)翻土整地、铺草皮、场地清理;2)翻土整地、施底肥、播种、覆盖、踩实。

6-7-6 浇水

浇水前刨坑围堰、浇后封土。

注:1.人工运水、浇水定额仅适用于取水运距在200m以内;

       2.若水需计费时,其费用另行计算,需水泵辅助时台班消耗按路面洒水说明增计;

       3.草坪、花草、绿篱浇水按路面洒水计算。

6-7-7 松土除草、追肥

1)  松土、除杂草根系,清理;2)开挖槽坑,施肥,复土,清理现场。

 注:灌木按“胸径10cm以下乔木”子目计算。

6-7-8 绿化成活期保养

杀虫、刷白、修剪等。

注:成活期保养期间发生的浇水、松土施肥、喷药除虫等费用按相关子目计算。

6-7-9 苗木运输

装车、排放、绑扎固定、运输、卸车、分段堆放。

注:胸径超过8cm的乔木运输,是以保留1/31/2树冠考虑;截于乔木的运输,按相应子目汽车运输台班的7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