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搜索:
概、预算项目应按项目表的序列及内容编制,如实际出现的工程和费用项目与项目表的内容不完全相符时,一、二、三部分和“项”的序号应保留不变,“目”、“节”、“细目”可随需要增减,并按项目表的顺序以实际出现的“目”、“节”“细目”依次排列,不保留缺少的“目”、“节”、“细目”序号。如第二部分,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在该项工程中不发生时,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仍为第三部分。同样,路线工程第一部分第六项为隧道工程,第七项为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若路线中无隧道工程项目,但其序号仍保留,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仍为第七项。但如“目”或“节”或“细目”发生这样情况时,可依次递补改变序号。路线建设项目中的互通式立体交叉、辅道、支线,如工程规模较大时,也可按概、预算项目表单独编制建筑安装工程,然后将其概、预算建安工程总金额列入路线的总概、预算表中相应的项目内。
概、预算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
第一项 临时工程
第二项 路基工程
第三项 路面工程
第四项 桥梁涵洞工程
第五项 交叉工程
第六项 隧道工程
第七项 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
第八项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第九项 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
第二部分 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
第三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项目表的详细内容见附录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