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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交通厅公路定额站印发

《关于贯彻执行(96)部颁公路基本建设工程

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若干规定》

山西省交通厅公路工程定额站的(96)晋交公定字第006号文请示交通厅印发了关于《山西省关于贯彻执行(96)部颁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若干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 人工费

人工及机械工日工资单价为16.75/工日。人工费单价仅作为编制概算、预算的依据,不作为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2.材料费

(1) 材料原价

外购材料原价应通过市场调查按实计取,或者采用山西省公路工程定额站规定的材料价格信息资料。

地方材料原价应通过料场调查按实计取,或者采用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材料价格信息资料。

自采材料原价按定额中开采单价加辅助生产现场经费计算。

粉煤灰原价中,每立方米加计1.5元的保健费。

(2) 供应地点

外购材料(除沥青外)就近以太原、大同、阳泉、临汾、运城、长治市或行署所在地为材料供应地点。石油沥青就近以本省沥青库为供应地点。预应力粗钢筋、钢铰线、高强钢丝、波纹管钢带、型钢立柱、波型钢板、毛勒伸缩缝、钢板标志、铝合金标志、玻璃钢轮廓标柱等外购材料,如上述地区(除太原外)确实无货源的情况下,可以太原或生产厂家为供应地点。

(3) 材料运费

火车运费按铁道部编印的《铁路运价规程》计算。

汽车运费:30KM以上的长途汽车运输按0.4/T*KM计算,装卸费为2.0/T30KM以内(含30KM)短途汽车运输,每吨材料全程运费(含装卸费)按下表计算:

里程(KM

1

2

3

4

5

6

7

8

9

10

运费(元)

6.14

6.41

6.69

6.96

7.24

7.51

7.79

8.06

8.34

8.61

里程(KM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运费(元)

8.89

9.16

9.44

971

9.99

10.26

10.54

10.81

11.09

11.36

里程(KM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运费(元)

11.64

11.91

12.19

12.46

12.74

13.01

13.29

13.58

13.84

14.11

运距按实际里程计算,不得乘以任何系数;出现尾数时,应进入下一个整公路计算。

采用油罐车运输沥青时,运费增加25%,不计调车、延滞、保管等费用。

     

  1. 机械台班费用

    机械台班单价按(96)部颁《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不变费用,并按本文规定的人工单价及山西省交通厅晋交定(1996208号通知公布的“山西省关于调整部颁《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可变费用的暂行规定”中的有关“动力物资”和“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的规定,调整其可变费用。

  2. 其它直接费

不计沿海地区工程施工增加费。

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必须是边施工边维持通车,受行车影响部分的工程方可计算。一级公路、高速公路路基宽度较宽,半幅施工时行车影响较小,且计算基数中包括了材料费,其费率按编制办法表3-7中规定的50%计算。

5.现场经费

招标工程概、预算中,主副食运费补贴综合里程按15KM计,工地转移里程按150KM计算,(计算时可以内插)。

6.间接费

招标工程概、预算中,应从企业管理费费率中扣除上级管理费费率。

7.公路交工前养路费的平均养护月数按下式计算(取整):

养护月数=工期(月)/4

8.二级以下公路的养护房屋,如未进行房屋设计,可按每座(出)10万元计列,另计叁亩征地费用。

9.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

根据设计列出的计划购置的设备、工具、器具清单计算其费用。

10.如需支付购买路基填料(土、砂砾、石渣、矿渣等)费用时,在第三部分征用土地费用内计列。若已计取征地费用时,不再计买土费用,以免重复。

11.建设单位管理费本身指建设单位为项目的立项、筹建、建设、竣工、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管理费用,由建设单位管理使用,不得挪用。

12.工程质量监督费

指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支付给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管理费用,不得挪作它用。

13.工程监理费

指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公路工程监理资格证书的单位,按施工监理办法进行全面的监督与管理所发生的费用。概算中按编制办法规定的费率计算。预算中按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数额计列,但不得超过概算中所列费用额。凡建设单位未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工作时,预算中应扣除此项费用。

14.定额编制、管理费

该项费用为公路工程定额(造价管理)站的专项工作经费,由公路工程定额(造价管理)站管理、使用,不得挪用。

15.设计文件审查费

该项费用为上级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时收取的费用,由主管审批部门管理使用,不得挪用。

16.概、预算中不计施工机构迁移费

17.大型专用机械设备购置费系指技术复杂的特大桥、隧道、高速公路等工程建设中必需购置的大型专用机械设备所发生费用。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中有此项目时,方可计列。

18.根据交通部财务会计司(91)财综字134号通知规定,公路工程不计投资方向调节税。

19.预留费用只在编制投资估算、概算、修正概算及预算中计算一次,以后因工程数量,材料价格、施工方法等发生变化追加预算时,不再计此项费用。

20.凡基本建设工程,需动用预留费用时,由立项的建设单位核定批准。

21.概算不计回收金额。

说明:

1、人工费单价计算中,生产工人工资按230/月计,工资性津贴按省交通厅晋交科字(1995390号文件批准的标准(91/月)计算。

2、材料运费按省交通厅晋交技字(1992)第437号文件规定提高1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