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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桥梁工程

1.本章定额包括围堰筑岛、基础工程、下部构造、上部构造等。

2.本章主体工程中的基础工程、下部构造、上部构造、人行道的定额区分为:

1)基础工程:天然地基上的基础为基础顶面以下;打桩和灌注桩基础为横系梁底面以下或承台顶面以下;沉井基础为井盖顶面以下的全部工程。

2)下部构造:

桥台:指基础顶面或承台顶面以上的全部工程,但不包括桥台上的路面、人行道、栏杆,如U形桥台有两层帽缘石者,第二层以下属桥台,以上属人行道。

桥墩:指基础顶面或承台顶面(柱式墩台为系梁底面)以上、墩帽或盖梁(拱桥为拱座)顶面以下的全部工程。

索塔:塔墩固结的为基础顶面或承台顶面以上至塔顶的全部工程;塔墩分离的为桥面顶部以上至塔顶的全部工程,桥面顶部以下部分按桥墩定额计算。

3)上部构造:梁、板桥指墩台帽或盖梁顶面以上、拱桥指拱座顶以上两桥背墙前缘之间、人行道梁底面以下(无人行道梁时为第二层缘石顶面以下)的全部工程,但不包括桥面铺装。

4)人行道及安全带:人行道梁或安全带底面以上(无人行道梁时为第一层缘石底面以上)的全部工程。

3  本章的混凝土工程中,除钢桁架桥、钢吊桥中的桥面系混凝土工程外,均不包括钢筋及预应力系统。

4  本章定额中除轨道铺设、电讯电力线路、场内临时便道、便桥未计入定额外,其余场内需要设置的各种安装设备以及构件运输、平整场地等均摊入定额中,悬拼箱梁还计入了栈桥码头,使用定额时均不得另行计算。

5  定额中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混凝土的拌和运输,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按第三节的相关定额另行计算。

6  定额中混凝土均按露天养生考虑,如采用蒸汽养生时,应从各有关定额中每10m3实体减去人工1.5工日及其他材料费4元,另按蒸汽养生定额计算混凝土的养生费用。

7  定额中混凝土工程均已包括操作范围内的混凝土运输。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混凝土平均远距超过50m时,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混凝土平均运距,按混凝土运输定额增列混凝土运输。

8  大体积混凝土项目必须采用埋设冷却管来降低混凝土水化热时,可按冷却管定额另行计算。

9  定额中的模板均为常规模板,当设计或施工对混凝土结构的外观有特殊要求需要对模板进行特殊处理时,可根据定额中所列的混凝土模板接触面积增列相应的特殊模板材料的费用。

10       行车道部分的桥头搭板,应根据设计数量按桥头搭板定额计算。人行道部分的桥头搭板已综合在人行道定额中,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11       本章定额仅为桥梁主体工程部分,至于导流工程、改河土石方工程、桥头引道工程均未包括在定额中,需要时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12       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     现浇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的工程量为构筑物或预制构件的实际体积,不包括其中空心部分的体积,钢筋混凝土项目的工程量不扣除钢筋所占体积。

2     钢筋工程量为钢筋的设计质量,定额中已计入施工操作损耗。钢筋设计按施工现场接长考虑时,其钢筋所需的搭接长度的数量本定额中未计入,应在钢筋的设计质量内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