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目录

第四节预留费用

预留费用由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用两部分组成。在公路工程建设期限内,凡需动用时,属于公路交通部门投资的项目,需经建设单位提出,按建设项目隶属关系,报交通部或交通厅(局)基建主管部门核定批准。

       

    1. 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

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系指设计文件编制年至工程竣工年期间,第一部分费用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等以及第二、三部分费用由于政策、价格变化可能发生上浮而预留的费用及外资贷款汇率变动部分的费用。

     

  1. 计算方法: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以概算或修正概算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设计文件编制年始至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年终的年数和年工程造价增涨率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P*[(1+i)n-1-1]

    式中:P——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

    i——年造价增涨率(%

    n——设计文件编制年至建设项目开工年+建设项目建设期限。

  2. 年造价增涨率应由设计单位根据该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现场经费、间接费以及第二、三部分费用可能发生的上浮因素,以第一部分建安费为基数进行综合分析预测。一般可按期5%估致列。
  3. 设计文件编制至工程完工在一年以内的工程,不列此项费用。

 

二、预备费

预备费第指经初步设计和概算中难以预料的工程和费用,其中包括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费用,其用途如下:

     

  1. 要进行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范围内所增加的工程和费用。
  2. 在设备订货时,由于规格、型号改变以及因规格不同而代换使用等原因发生的价差。
  3. 由于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4. 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时,验收委员会(或小组)为鉴定工程质量必须开挖和修复的费用。

计算方法:以第一、二、三部分费用这和(扣除大型专用机械设备购置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建设期贷款利息三项费用)为基数按下列费率计算:

设计概算按5%计列;

修正概算按4%计列;

旗图预算按3%计列。

采用施工图预算按3%计列。

采用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承包的工程,包干系数为施工图预算中直接工程费之和的3%。施工图预算预算包干使用。

该包干费用的内容为:

     

  1. 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对分部分项工程修改设计而增加的费用。但不包括因水文地千质条件变化造成的基础变更、结构变更、标准提高、工程规模改变而增加的费用。
  2. 预算审定后,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由于货源变更、运输距离或方式的改变以及规格不同而代换使用等原因发生的价差。

由于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例如一般防台风、防洪的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