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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概、预算编制说明
概、预算编制完成后,应写出编制说明,文字力求简明扼要。应叙述的内容一般有:
1.建设项目设计资料的依据及有关文号,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号、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准文号(编修正概算及预算时),以及根据何时的测设资料及比选方案进行编制的等等。
2.采用的定额、费用标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的依据或来源,补充定额及编制依据的详细说明。
3.与概、预算有关的委托书、协议书、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或将抄件附后)。
4.总概、预算金额,人工、钢材、水泥、木料、沥青的总需要量情况,各设计方案的经济比较,以及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5.其他与概、预算有关但不能在表格中反映的事项。
三、概、预算表格
公路工程概、预算应按统一的概、预算表格计算(表格式样见附录七),其中概、预算相同的表式,在印制表格时,应将概算表与预算表分别印制。
四、甲组文件与乙组文件
概、预算文件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应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关于设计文件报送份数,随设计文件一并报送。
概、预算文件按不同的需要分为两组,甲组文件为各项费用计算表;乙组文件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各项基础数据计算表,只供审批使用。乙组文件表式征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同意后,结合实际情况允许变动或增加某些计算过度表式。
概、预算应按一个建设项目(如一条路线或一座独立大、中桥)进行编制。当一个编制项目需要分段或分部编制时,应根据需要分别编制,但必须汇总编制“总概(预)算汇总表”。
甲、乙组文件包括的内容如下:
甲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