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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材料采集及加工 说明

1. 材料计量单位标准,除有特别说明者外,土、粘士、砂、石屑、碎()石、碎()石土、煤渣、矿渣均按堆方计算;片石、块石、大卵石均按码方计算;料石、盖板石均按实方计算。

2. 开炸路基石方的片()石如需利用时,应按本章捡清片()石项目计算。

3. 材料采集及加工定额中,已包括采、筛、洗、堆及加工等操作损耗在内。

工程内容及定额附注:
8001 开挖盖山土、石

工程内容:
1)挖土或开炸石;
2)装运;
3)卸除;
4)空回。
单位:100m3天然密实土石
注:盖山土石厚度超过1m时,按“路基工程”项目人工开挖(炸)土、石方定额计算。
8002 人工采集草皮

工程内容:
1.开挖草皮;
2.制成块状;
3.就地堆方。

单位:100m2
8003 采筛土、粘土

工程内容:

  1. 采挖土或粘土;
  2. 打碎土块;
  3. 过筛;
  4. 堆方。
单位:100 m3堆方
8004 采筛洗砂

工程内容:

  1. 采挖;
  2. 过筛;
  3. 清渣洗砂;
  4. 堆方。
单位:100 m3堆方

注:

  1. 需要清除表土及备水时,其工日另计(每1 m3砂按0.5 m3用水时计);
  2. 如采、筛、洗、堆联合作业时,按“采、筛、堆”及“洗、堆”工日之和扣减一次堆方,每100 m3扣减3工日计;
  3. 定额中砂系自然砂。
  8005 采砂砾、碎(砾)石土、砾石、卵石

工程内容:

  1. 挖松;
  2. 过筛;
  3. 洗石;
  4. 成品堆码方。
单位:100 m3堆方及码方

注:如需备水洗石时,每1 m3石料用水量按0.3 m3计算,运水工另行计算。
8006 开采片石、块石

工程内容

片石:开采:打眼、爆破、撬石、锲开、解小、码方。

捡清:撬石、解小、码方。

块石:开采:打眼、爆破、锲开、劈石、粗清、码方

捡清:选石、劈石、粗清、码方

单位:100 m3码方
8007 人工开采料石、盖板石

工程内容

  1. 清除风化层;
  2. 划线;
  3. 钻线;
  4. 打槽子;
  5. 打锲眼;
  6. 宰石;
  7. 钻边;
  8. 清面;
  9. 堆放。
单位:100 m3实方

注:如需爆破者,按开采块石所需材料计列。
8008 人工捶碎石

工程内容:

  1. 取运片石;
  2. 捶碎;
  3. 堆方。
单位:100 m3堆方
8009 机械轧碎石

工程内容:

  1. 取运片石;
  2. 机轧、筛分碎石;
  3. 接过碎石;
  4. 成品堆方。
单位:100 m3堆方
8010 采筛路面用石屑、煤渣、矿渣

工程内容

1) 挖松;

2) 过筛;

3) 清渣;

4) 成品堆方;

单位:100 m3堆方
8011 人工洗碎(砾、卵)

工程内容

1.取料;2.洗石;3.堆方(卵石码方)

单位:100m3堆方或码方

注:需备水时,每1 m3(砾、卵)石用水量按0.3 m3计算,运水另行计算。
8012 堆、码方

工程内容:

  1. 平整场地;
  2. 材料整理;
  3. 堆、码方。
单位:100 m3堆方或码方